各二级党组织:
清明节将至,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落实好市纪委、市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,推动我校党员干部崇尚廉洁、文明、节俭、有序的祭扫新风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申“六严禁”纪律要求
各二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纪委以及校党委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、加强作风建设,坚决抵制歪风邪气。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,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,进行私人祭扫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二是严禁用公款进行游览、吃喝、健身娱乐等活动;三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;四是严禁组织或参与“做道场、跳大神、鉴风水”等封建迷信活动;五是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,以立碑、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,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;六是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、居民社区、景观区、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。
二、落实主体责任
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将文明祭扫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,加强教育防范,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以上率下,率先垂范,通过各种形式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引领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。
三、强化监督责任
学校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狠刹不正之风,严肃查处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对于发现的违纪问题,校纪委将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严格责任追究。
监督举报电话:23280941。
监督举报邮箱:wyjw@tjfsu.edu.cn。
中共天津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7年3月29日